传媒内参导读: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不得播出偶像养成类节目,从传出这类节目要被严控,到被“封杀”,舆论的反应也证实,多数观众与网民,已经失去了对这类节目的兴趣,同时,对这类节目带来的干扰,也达到了一个忍耐的极限。因此,“不得播出”的规定,也是对民意的一种顺应。
来源:传媒内参—主编温静
综合自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正观新闻
9月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在这份《通知》中,广电总局用了四个“坚决”——坚决抵制违法失德人员;坚决反对唯流量论;坚决抵制泛娱乐化;坚决抵制高价片酬。对畸形审美、炫富享乐、炒作隐私绯闻、无底线审丑等泛娱乐化倾向进行了痛批。
《通知》明确要求,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不得播出偶像养成类节目,不得播出明星子女参加的综艺娱乐及真人秀节目。选秀类节目要严格控制投票环节设置,不得设置场外投票、打榜、助力等环节和通道,严禁引导、鼓励粉丝以购物、充会员等物质化手段变相花钱投票,坚决抵制不良“饭圈”文化。
8月25日,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在京组织召开“崇德修身 固本培元——中国视协电视艺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工作座谈会”。会上,中国视协理事、爱奇艺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龚宇表示,爱奇艺联合其他平台始终坚持与行业不正之风划清界限,抵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抵制偷税漏税,并取消了未来几年的偶像选秀节目和任何场外投票环节。
针对爱奇艺做出了取消未来几年偶像选秀节目的举措,有网友表示,“太好了,早就该整治了”。
8月27日,中央网信办出台包括取消明星艺人榜单、清理违规群组板块、规范应援集资行为在内的十项工作措施。这是自6月份“清朗·‘饭圈’ 乱象整治”专项运动启动以来,中央网信办在整治“饭圈”方面的进一步举措。网信办整治饭圈文化,也意味着中国偶像选秀节目或将散场。
近日,成员平均年龄只有8岁的熊猫少儿艺术团(原名天府少年团)出道三天宣布解散,引发了人们对选秀造星热潮的讨论和反思。近年来,一个个类似的选秀节目生产出一批批相似的“小鲜肉”,并日益呈现出低龄化趋势。同样呈现低龄化趋势的粉丝群体被不良饭圈文化捆绑,为了偶像出道使出浑身解数。从氪金应援再到偶像人设“翻车”,偶像选秀节目为公众诟病不断,也对青少年,特别是低龄粉丝群体的价值观产生了不良影响。
早在2018年7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做好暑期网络视听节目播出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对于偶像养成类节目、社会广泛参与选拔的歌唱才艺竞秀类节目,要组织专家从主题立意、价值导向、思想内涵、环节设置等方面进行严格评估,确保节目导向正确、内容健康向上方可播出,坚决遏止节目过度娱乐化和宣扬拜金享乐、急功近利等错误倾向。
2018年11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其中再次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决遏制追星炒星、泛娱乐化等不良倾向。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追星炒星、泛娱乐化等问题的严重危害,坚决摒弃以明星为卖点、靠明星博眼球的错误做法,严格控制偶像养成类节目,严格控制影视明星子女参与的综艺娱乐和真人秀节目。
各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结构化管理和宏观调控,减少影视明星参与的娱乐游戏、真人秀、歌唱类选拔等节目播出量,积极扩大新闻、经济、文化、科教、生活服务、动画和少儿、纪录片、对农等公益节目播出量,制作播出更多富有时代气息、格调积极健康、具有文化内涵的原创节目。
如今,广电总局仅对“偶像养成类节目”下达了“封杀令”,客观上也表明,此类节目已经成为制造各种娱乐乱象的“风暴中心”。回顾过去几年娱乐圈存在的“饭圈文化”、“场外打投”、“粉丝互撕”、“诱导消费”等不良现象,“偶像养成类节目”虽然不是源头,但的确是这类节目将上述种种乱象演绎到了一个极致。从传出这类节目要被严控,到被“封杀”,舆论的反应也证实,多数观众与网民,已经失去了对这类节目的兴趣,同时,对这类节目带来的干扰,也达到了一个忍耐的极限。因此,“不得播出”的规定,也是对民意的一种顺应。
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
广电办发〔2021〕2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近年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坚持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不断推出优秀作品,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要。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整治艺人违法失德、“饭圈”乱象等问题,旗帜鲜明树立爱党爱国、崇德尚艺的行业风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抵制违法失德人员。
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在节目演员和嘉宾选用上要严格把关,坚持把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艺术水准、社会评价作为选用标准。政治立场不正确、与党和国家离心离德的人员坚决不用;违反法律法规、冲击社会公平正义底线的人员坚决不用;违背公序良俗、言行失德失范的人员坚决不用。
二、坚决反对唯流量论。
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不得播出偶像养成类节目,不得播出明星子女参加的综艺娱乐及真人秀节目。选秀类节目要严格控制投票环节设置,不得设置场外投票、打榜、助力等环节和通道,严禁引导、鼓励粉丝以购物、充会员等物质化手段变相花钱投票,坚决抵制不良“饭圈”文化。
三、坚决抵制泛娱乐化。
坚定文化自信,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树立节目正确审美导向,严格把握演员和嘉宾选用、表演风格、服饰妆容等,坚决杜绝“娘炮”等畸形审美。坚决抵制炒作炫富享乐、绯闻隐私、负面热点、低俗“网红”、无底线审丑等泛娱乐化倾向。
四、坚决抵制高价片酬。
严格执行演员和嘉宾片酬规定,严格片酬管理告知承诺制度。倡导鼓励演员和嘉宾担当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性节目。严肃惩戒片酬违规、“阴阳合同”、偷逃税行为。
五、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严格执行主持人持证上岗,规范主持人参加社会活动和网络信息发布。加强从业人员政治素质培养,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文艺观教育,始终坚定人民立场、坚守人民情怀。完善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自觉抵制名利诱惑,不得利用职业身份和个人知名度谋取不当利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社会公德的示范者、正能量的建设者。
六、开展专业权威文艺评论。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弘扬真善美、批驳假恶丑,充分发挥价值引导、精神引领、审美启迪作用。把社会效益、社会价值放在首位,把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统一起来,严肃客观评价节目。科学看待收视率、点击率等量化指标,加大“中国视听大数据”推广应用力度。
七、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积极开展道德评议。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等教育培训,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优化教学内容,强化案例教学,以案说法、以案示法。对行业不良现象、反面典型旗帜鲜明发声批评,坚决反对圈子文化和行业陋习,正本清源,维护行业良好风气。
八、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主管主办责任和主体责任,把好文艺节目导向关、内容关、人员关、片酬关、宣传关。要重视倾听人民群众呼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对违法失德、造星炒星、泛娱乐化、“流量至上”等坚决说“不”,让主旋律和正能量充盈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空间。
特此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1年9月2日